为进一步探索未来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思路,努力提升高校实践教育教学水平,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力,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挖掘专业领域的就业资源,2024年5月31日上午,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与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等七家法律服务机构战略合作协议签订暨法律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隆重举行。
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党支部副书记李宝龙律师、高甜律师代表律所出席本次仪式。
仪式中,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郭志忠副院长与李宝龙副书记共同签署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并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李永林院长与李宝龙副书记共同为法律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会议中,李永林院长指出,实践性教学对法学教育意义重大,此次合作是全面提升法学教学科研水平、推进教学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畅通学生实践锻炼资源的契机。希望能够通过本次签约合作,打通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践实务之间的壁垒,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法律实践实务平台,创新和发展学院“1+12+N”“教学研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院建立法治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提供新的活力和动力。 李宝龙副书记表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是内蒙古公安人才的摇篮,盈科呼和浩特律所一直致力于为各大高校提供支持与资源。无论是在学术研究、实务训练还是业务交流方面,律所都会发挥最大的能力,以实现互利共赢,合作共建对于发挥各自优势、加深专业领域合作、加强法律理论和实务结合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次签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是深化实战化教学改革的举措,希望今后双方在人才培养、教学案例开发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专业课题研讨、科研转化等方面拓展合作空间,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为法律人才的培养做出努力。最后,李宝龙副书记表达了对未来合作的展望,希望通过与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的深入合作,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治人才,共同推动法治内蒙古进程的发展。 至此,本次签约揭牌仪式圆满结束。未来,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将与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沟通并建立健全多维合作机制,培养更多具备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为共同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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