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4日至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刑委会”)2026年业务交流会在万丽天津宾馆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全国律协刑委会、天津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近300位法律界专家、律师同仁齐聚津门,以“精准辩护涉企案件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涉企刑事辩护前沿疑难问题开展深度研讨。
● 图从左至右依次为:辛明、田宏伟、赵春雨、殷强、付金彪、张宇轩
盈科赵春雨律师、辛明律师、张宇轩律师、殷强律师、田宏伟律师、付金彪律师到场参会,赵春雨律师撰写案例《私募基金融资的刑民交叉问题厘定——以亿元合同诈骗案二审改判无罪为例》、辛明律师撰写案例《举证加排非,合同诈骗指控终无罪》、张宇轩律师撰写案例《刑民交叉类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之认定》、殷强律师撰写案例《跨地域操纵证券市场案程序辩护的有效突破》、田宏伟律师撰写文章《专家辅助人制度在企业涉罪辩护中的适用困境与完善路径》入选年会论文集。辛明、张宇轩律师在第一分会场“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专题中进行案例分享,赵春雨律师在大会交流环节作为第一分会场代表进行综述发言。
7月4日上午,大会隆重举行。本场开幕式由全国律协副秘书长王焱主持,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徐至忠,全国律协副会长岳琴舫致辞。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顾永忠主持主题演讲环节,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晓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王新分别围绕“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理解适用中的几个问题”“涉企洗钱犯罪的司法认定与辩护焦点问题”展开分享。 本次交流会设置四大平行分会场:第一分会场聚焦“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第二分会场聚焦“侵犯企业产权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第三分会场聚焦“企业涉税及非法经营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第四分会场聚焦“涉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参会委员结合亲办典型案例分享办案经验、碰撞专业观点。 第一分会场 “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 ✦ • ✦ 辛明律师 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辛明律师分享了一宗涉及抵债过程中是否存在诈骗行为的合同诈骗案。办案人员因主观认为以35万元购买的林地不可能抵顶400余万债务,忽视审查客观证据、追求口供,导致一审选择性忽视辩方合理解释,严厉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辩护人坚持犯罪构成认定的客观中心主义,二审中固定侦查机关疲劳审讯证据并整理53页差异文件,实现对讯问录像的全面审查,终获二审法院支持。当事人在被羁押8个月后获释,案件也在发回重审后由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辛明律师认为,辩护律师应将“重证据、轻口供”的证据标准贯彻始终,维护当事人的自由权利。 张宇轩律师 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张宇轩律师分享了一起亲办的某民营企业家涉嫌诈骗罪案。周某因在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调整债权清偿顺序被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辩护人紧扣诈骗罪主客观构成要件,精准区分破产履职行为与刑事诈骗行为的边界,通过论证:行为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所实施的行为是法定履职行为,无虚构隐瞒的欺诈行为;报案人的债权属于破产待偿债权,可通过后续破产程序实现权利,无不可逆财产损失。检察机关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同类破产类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大会交流环节 第一分会场代表汇总发言 ✦ • ✦ 赵春雨律师 全国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赵春雨律师代表第一分会场作汇总发言。赵春雨律师全面梳理分论坛研讨成果,将交流内容归纳为四大核心维度:一是“涉企诈骗案件常见罪名和辩点梳理”,二是“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的实体争议”,三是“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的证据适用”,四是“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的政策运用和完善建议”。赵春雨律师指出,第一分论坛“涉企诈骗案件辩护疑难问题研究”汇集25篇案例文章,体现出涉企诈骗案件辩护不断精进,从“碎片化辩护”到“体系化辩护”,从“拆解型辩护”到“重构型辩护”,充分展现了本委委员处理复杂刑民交叉案件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刑事辩护水平。 本次津门盛会研讨深入、观点碰撞,为涉企刑事辩护实务提供了宝贵思路。未来,盈科全国刑委会将持续深耕涉企刑事法律服务,总结前沿辩护经验,以精细化专业辩护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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