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4年4月29日,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积极参加了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共同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并指派所内王婧、王少飞、魏丹丹、管艳玲4名律师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总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于波就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重要意义,以及《条例》的亮点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总体要求与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妍围绕营造多元化调解氛围、打造多元化调解格局、建强多元化调解队伍三个方面就首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了着重强调,并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活动现场设置了讲解宣讲台,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扩大了《条例》的公众知晓度,盈科律师们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引导群众学会运用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更多群众了解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多元化解纷机制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盈科律师将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众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帮助公众正确处理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普法现场
结语
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始终秉持“服务社会、维护和谐”的宗旨,致力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倡导和实践枫桥经验。盈科呼和浩特律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主动延伸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促进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Copyright © by Copyright By 2013 - 2024 MOUMOU LAW OFFICE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地址: 呼和浩特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58号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大楼3层 电话: 0471-6326309 手机: 15598099313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0471- 6326309
15598099313
微信号
扫码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