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论典》
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
近日,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炬传媒《说法论典》栏目播出普法节目——全国首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王小霞律师受邀录制。
好不容易等来节假日,每天却不是接电话,就是回微信,看似人不在公司,活却依旧在身上。下班后通过微信等软件处理工作,算不算加班?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呢?盈科呼和浩特律所王小霞律师就隐形加班,算不算加班的问题说法论典。 下班后回复公布消息算不算加班?王小霞律师表示,在特定的条件下算加班。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判了在这起案件中劳动者李某起诉公司要求其支付2019年到2020年一年的加班费,李某认为自己在下班之后依旧按照公司的要求,在微信或者钉钉等软件中回复客户或者公司员工的消息属于加班,而公司认为李某作为公司的运营部门负责人,公司有事儿员工给其发消息不属于加班。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非工作时间开展工作,明显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围,占用了其休息时间,并形成了固定性、稳定性的特点,并且付出了实际劳动,因此认定属于加班判决公司支付李某加班费3万元。王小霞律师表示,加班认定还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举证责任在劳动者本人,大家一般都是加班的时候就加了,但是并没有固定证据,提供的证据往往都是一些主观的证据,比如口头的回忆,个人的工作记录等,但是这些证据都没有经过双方的认证,在诉讼阶段一般是不被采纳的。
作为劳动者来说要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才会被采纳?王小霞律师强调,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经过双方认可的,或者是说部门的负责人在微信群中发布的值班记录等等,这些证据是经过双方认可的,属于客观证据。在互联网时代很多工作都是通过线上完成的,多多少少会留下一些证据。所以说如果劳动者真的加班比较频繁,有维权的诉求的话,那么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固定这些证据。 法院的判决与员工的呼声提醒企业管理者要有自觉心理,不能把员工当消耗品,而应当成为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骨干,给予员工足够的关心,充分尊重员工的权利,才能留住员工的心,也给公司留出长远发展的空间。
律师简介
王小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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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仲裁、婚姻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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